说广场舞大妈是跳舞放歌是自由的,你没资格评价。这种心理是否正确,请问你怎么看?
谢邀!广场舞大妈在广场上跳舞放歌是自由的,你没资格评价,这种说法没错呀,广场是公共场合,也是人们休闲***的地方,全体市民都有平等的休闲和利用权。只不过各人的爱好不同***方式不同而已,大妈们跳广场舞放歌,又没有违法,也没有干违背常理的事,别人是无权干涉的。
没有人去阻止跳广場舞,人们反对的是扰民。例如音乐声音太大超过了50分贝丶兰球場是打兰球的地方,结果是依老卖和孩子们抢場地方,等等。歌舞升平的年代,你可以尽情的唱丶尽情的跳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利,如果为享受自由、行使权利而影响了他人给他人造成损害,这就是自私自利不讲社会公德。你说到没有跳广場舞的場地,***没给建,你们可以通社区组织提出要求,但是不能依此为要挟。
个人的行为(实践)的自由是相对的,应该是在不侵犯他人合法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行事,发表自己的言论。
个人精神和思想的自由是绝对的,你怎么想都行。但是要把自己的思想转化为行动时,确是要受到限制的。在当今社会,就是要合法,合乎道德规范。
广场跳舞大妈播放音乐是自由的,这话无错,问题是你播放的音乐声浪骚扰了他人,他人亦同样有要求获得清静的自由,哪怎么办呢?毕竟广场是公共休闲地方,总不能把你的喜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难受之上吧!无错广场大妈们大声播放音乐可能没有犯法,但道德层面上讲呢?这是一种自私自利、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特别在清晨和晚上,广场大妈们高声播放音乐、大跳广场舞,对他人造成严重的滋扰影响,试问别人追求宁静、清闲的自由,广场大妈们又如何处置啊?我认为首先人们追求想获得的宁静、清闭的自由不会干扰了别人的正常生活,应该获得尊重;而广场大妈们的严重滋扰他人行为的自由就确实令人反感讨厌了,跳广场舞本来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由于不注意场地环境、大众作息的时间,令到本来是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变得神憎鬼厌,广场舞大妈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啊?大声播放音乐跳广场舞可能不一定犯法,是你们的自由,由于处理不当就会犯众憎,令人讨厌和愤怒,所以话“凡事推己及人”,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才能各自和谐相处的。我想广场舞的大妈们是否可以设身处地为他人想一想,让广场舞成为一逍亮丽的风景!
谢邀。
广场舞确实是由大妈们兴起的。但现在看来已经不纯粹是大妈们跳了。已经有不少***也参加进去了。证明广场舞是很受女同胞们喜欢的一种健康活动。
在我们国家,人们确实是自由的。但是自由不能放任。只能是相对的。这就是题目提到的自由问题。广场舞是需要音乐伴奏的。一般都是准备一个音响,有大有小。大的声音就大些。如果在小区里,确实不合适。
我们这个城市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晚上确实有不少人跳舞锻炼身体。我晚上转了转。看到跳舞的人集中在公园一块地方。并没有人在小区里面占地跳舞。即使有不在公园里跳的,也是远离了住宅区。如大润发超市旁边场地。没见到易产生扰民现象。这就让我产生了一种疑虑。为什有那么多文章针对老年人的问题。这会是偶然现象吗?我想,提这类问题的人绝不是老年人。这类问题多了,就形成了一股力量,而这种力量是针对老年人的。好象老人群体都是自私,放任,不可理喻的人。这决不是好现象。
自由舞者是什么意思?
“自由舞者” 这个词组可以指不同的含义,具体取决于上下文。以下是可能的解释:
在舞蹈领域,“自由舞者” 可以指一个人或一个团队,他们在自己的表演中以自由形式跳舞,不受任何限制或标准的约束。
“自由舞者” 也可以成为一个品牌或公司的术语,表示他们的产品或服务是完全自由和免费的,没有任何限制或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自由舞者” 这个词组也可以指一个人或一个团队拥有自由支配他们的资金的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支付自己的工资或使用资金进行其他商业活动,而不是受到工资或费用的限制。